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6月10日,麓山控股集团召开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学习交流会活动,传达学习区纪委、监委《<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体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兴同志主持,区城管城建线派驻纪检组主任胡建良同志、集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集团第一、第二支部委员及各部室子公司负责人参加。
(会议现场)
会上,胡建良同志领学了区纪委、监委《<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体会》。
(胡建良同志领学学习体会)
黄兴同志作总结发言并指出,《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对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再动员再部署,为全公司各级党委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黄兴同志总结发言)
黄兴同志要求,一是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规定》的意义和原则。二是坚持学深悟透,全面掌握《规定》精神和内容。三是坚持抓住党委这一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明责体系和考责体系。四是坚持强化责任担当,为推动集团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五是各支部、部室及子公司要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和区纪委、监委的学习体会,将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落实至一线和每位员工,真学真抓真落实;各支部、部室及子公司要同步开展学习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评选出优秀学习体会,在全体员工中进行交流学习;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带头示范撰写体会、参与讨论,将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中,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集团转型发展提供好纪律和组织保障;纪检监察室要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和督促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