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湘洋广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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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岳麓区湘洋广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长沙市麓湘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麓区湘洋广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岳麓区坪塘路与潭州大道交汇处

2.3  项目规模:新建商业酒店,绿化广场,配套用房等,项目建筑面积暂定为45000平方米。

2.4  项目投资估算: 约35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5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设计范围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内容为准。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25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资格(且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证件:

①企业单位介绍信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④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⑤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

⑥企业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

⑦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证明资料(省外企业提供)

在湖南新弘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麓区岳麓大道旁绿地大厦5栋7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二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含) 17 时 00 分前发至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414631360@qq.com。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麓山控股集团官(http://www.ajicco.com)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7 日时 09:30 分,地点为湖南新弘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麓区岳麓大道旁绿地大厦5栋701)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麓山控股集团官网(http://www.ajicco.com)网站发布。

9.行政监管:

欧亿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纪检监督室

10. 招标人

长沙市麓湘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