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咨询内容
1.采购人:长沙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惟泽园项目选房公证。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联丰路26号。
4.采购内容:本项目住宅面积约为17.196万平方米,共计1756套,需对选房全过程进行摄像并公证(出具公证书)。
5.服务时间要求:投递人在收到采购人分房通知后,按时全程参与选房,并在项目选房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6.费用报价上限值:110元/套包干,最终费用按实结算,且最终结算费不超过19.316万元。
二、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近2年内,参与过单个项目1000套房屋以上的安置房分房选房公证。
3.人员要求:至少4人驻场进行相关的工作。
4.投递人应按照投递文件目录要求提供投递资料。
5.投递报价在上限值的基础上报优惠率,优惠区间为0-100%。
三、回复时间及地址
投递人须在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10:00 点前将签字盖章的报价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2934358829@qq.com。
四、评选办法:最低报价法。
五、联系人:李凯红 联系电话:13548798097
投递文件目录
1、投递函
2、营业执照
3、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投递单位资质证明
4、业绩证明(合同等)
5、相关人员资格证明
6、投递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 递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询价公告中上限值优惠 %的投递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贵司要求的工作内容。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本询价公告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合格的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
如果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项目的工作, 天(日历日)内完成,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递函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投递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90 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选通知书。随本投递函递交的投递资料,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选知书连同本投递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递人(盖章)(含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