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咨询内容
1.采购人: 长沙市麓湘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麓山和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
3.项目概况:麓山和顺项目位于东方红路以南,岳麓区实验小学(西校区) 以北,项目占地面积约8.907亩,现因项目设计须对地质情况进行勘察。
4.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采购内容如下:
1)投递人根据项目周边配电环网柜位置与当地电业局沟通进线位置,综合考虑进线长度;
2)临时变压器为采购人自有设备,投递人施工内容包括从市政环网柜(开闭所)至红线内临电变压器的所有设备及路由的设计、施工、运输、安装、设备基础及调试等全部工作(含红线外协调及相关施工工作);
3)投递人需负责协调本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进窗到通电验收全部工作。
4)现场无场地安排民工及技术人员食宿,投递人需自行解决现场自来水、电力、人员食宿等相关措施。
5)本工程一切与电力部门相关的行政手续和费用;
6)自行负责协调本工程施工期中项目周边的各种关系和费用,做好施工现场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7)在工程移交前,投递人负责材料和设备的保管,自行承担丢失和损坏之责任;
8)施工图纸及方案图需经甲方确认、工程质量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9)施工期间,投递人应安全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投递人责任发生的生产事故,其责任费用由投递人承担。
10)投递人应文明施工,交工前应清理现场。如因投递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1)除甲供变压器外,所有材料设备须为新采购未使用过的材料,并符合3C标准。
12)施工完工后,投标方应通知供电部门组织验收。
13)工程竣工通电正常运行后,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5.服务时间要求: 2020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临电工程所有相关手续并通电,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满足送电条件,并移交发包人完成相关通电工作。
6.本工程上限值:根据建设单位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现行消耗量标准据实计取后总价下浮4%作为上限值,结算时按现行定额标准进行计价,结算总价不超过19 万元。
7.工程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正式送电后,提交竣工及结算资料,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 97%;
(3)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 ,保修期(工程竣工验收后1年)满后扣除投递人原因导致的维修金额及投递人违约金,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息)。
(4)投递人在向发包人申请付款前,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含增值税发票)和发包人认可的付款申请。
二、投递要求
1.投递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递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且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3.投递人必须承揽过1个以上的同类工程。
4.投递人的投标报价在上限值的基础上报优惠率,优惠区间为0-100%。
5.投递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要求提供投标资料。
6.投递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移交质量合格的临时用电设施。
三、回复时间及地址
投递人须在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10 点前将签字盖章的投递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2934358829@qq.com。。
四、评选办法:最低报价法。
五、联系人:周磊 联系电话:17773152564
投递文件目录
1、投递函
2、营业执照
3、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投递单位资质证明
4、业绩证明(合同等)
5、相关人员资格证明(如有)
6、投递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 递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询价公告中上限值优惠 %的投递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贵司要求的工作内容。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本询价公告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合格的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
如果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项目的工作, 天(日历日)内完成,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递函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投递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90 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选通知书。随本投递函递交的投递资料,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选通知书连同本投递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递人(盖章)(含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