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枫和苑项目和惟盛园项目商业销售、招商代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05

作者: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麓山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麓枫和苑项目和惟盛园项目商业销售、招商代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麓枫和苑项目和惟盛园项目商业销售、招商代理(第二次)。

2、项目概况:①麓枫和苑项目东至潇湘南路,南抵湖大支路一,西达麻园路,北到渔湾路,项目商业业态以社区配套底商为主,共计215个商铺,商业总面积2.48万平方米;②惟盛园项目位于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范围,处于丰顺路与后湖路交汇处,项目商业业态以社区配套底商为主,16#、17#栋1-2层底商面积共6256.53㎡。可销售和招商物业的范围和面积以甲乙双方合同确认为准。

3、招标范围:(1)麓枫和苑项目未售商铺13635.03㎡,共计商铺113个,单个面积范围39.4㎡至206.5㎡,两年内完成不低于13860万元销售回款金额;(2)麓枫和苑项目商铺可租赁商铺18145.53㎡,共计商铺147个;(3)惟盛园项目可租赁商业16#、17#栋1-2层底商,其中16#栋商业面积3505.11㎡、17#栋商业面积2751.42㎡。可销售和招商物业的范围和面积以甲乙双方合同确认为准。

4、服务期限:两年。

5、销售代理服务佣金:销售佣金上限值为销售回款金额的12%。

6、招商代理服务佣金:招商佣金上限值为租赁期间第一年租金中的两个月租金。

7、项目投入:合同签订后90天内投入不少于50万元用于售楼部装修(装修标准必须达到中档偏上以保证开发商和本项目的形象要求)、产品优化、商业街形象整改、商业街情景打造、物料制作及广告宣传等,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制订资金投入计划,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8、退出机制: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月度销售目标或未完成年度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三年(报名截止前36个月内)必须有3个以上(含3个)长沙市内项目的销售代理,入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或合同出具时间为准。

3、投标人近五年合作过一个及以上中国前100强品牌开发商。入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或合同出具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官方查询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凭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5.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入围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官方查询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及其他满足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上述所有原件资料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按顺序整理)。

5.3 报名时间:2021年2月 5 日至2021年2月 9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不休息)

5.4 报名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5.5 招标文件4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到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由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本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要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前到账(以到账回单为准,如投标截止时间推迟,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推迟)。并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

3、投标保证金递交至下述帐户:

账户名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金马支行

银行账号:8201 0100 0002 90424      

4、缴纳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到账为准,如投标截止时间推迟,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推迟)。

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7、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原账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原账户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93号湘麓金座西栋02222室开标。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麓山城投》http://www.ajicco.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沙麓山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15111101032